高雄網聚保衛戰比賽規則 |
1. |
比賽分 2 輪,每輪4組同時比賽,每組 5 人。 |
2. |
各組到上下左右定點後才開始比賽,上下左右的位置由抽籤的方式決定。 |
3. |
比賽時間為20分鐘,聽從裁判指示。 |
4. |
碰到村長並不會結束記分。 |
5. |
比賽 2 輪都結束後,以各組累積的分數高低來排列名次。 |
6. |
若組員當機則以每人每分鐘加 2 分的方式計算。
(例:剩 4 分鐘時 2 人當機,則 4 乘 2 乘 2 等於加16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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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若組長當機,組員立即停止動作,並記錄下時間,等隊長進入遊戲重新組好隊伍後,全組將剩餘的時間比完。 |
8. |
若組長戰亡,其隊伍分數將歸零,由另一位當隊長組隊後再重新計分。 |